从日前召开的西藏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西藏将投入两亿多元解决30万到35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人介绍,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主要依靠中央补助并结合受益区群众投劳集资兴办、地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等手段。补助资金重点用于解决西藏饮水安全最困难的人口。同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优先安排安居工程点的饮水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中推行“六制”建设:一是规范建卡,二是社会公示,三是资金报账,四是集中采购,五是工程监理,六是落实管理责任制。
据悉,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为: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按不同分区正常年份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节为20-40升;农牧民从公共给水点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源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95%。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西藏还将投入59075万元解决69.5万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国家投资50214万元,地方配套及投劳折资88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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