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之结构乃由偶头与偶身组合而成,故民间有“三十六身,七十二头。”的说法。戏偶内部结构分为头、身(以竹篾编成)、双手及双脚四部分;外部则有披肩、髯口、头盔及武器等配件。北部傀儡戏戏偶,偶长两尺半,操纵线有右手掌、右手腕、左手腕、右手?、左手?、左脚、右脚、前胸、后背、左耳、右耳等十一条;南部傀儡戏戏偶,偶身长约两尺,操纵线有左肩、右肩、左脚、右脚、后背、左手?、左掌背、左指、左指背、左指尖、右手?、右掌背、右指背、右指尖等十四条。
宜兰地区傀儡戏,常有文戏演出,脚色分类及行头较复杂,江武昌认为所谓“三十六身,七十二头。”系民俗界象征性说法。一般而言,宜兰傀儡戏戏偶,脚色分为生、旦、净、末、丑、动物(龙、马、虎、狮、飞禽)及话剧中的特别人物。南部傀儡戏戏偶,大致可分为生(小生、老生)、旦(小旦、老旦)、净(大花)、末(公末)、丑(三花)及花童等脚色。
文章出处:中华五千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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