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检察院监察处李处长表示,自2010年7月徐万年举报后,周口市检察院即着手调查,于当年9月20日公布调查结果。其出示的周口市检察院(2010)第113号决定称:张志友在退休前,身为检察人员,经商办煤矿,损害周口市检察机关形象,对张志友进行行政降级处分。(11月17日京华时报)
对于一个年纪轻,有事业前途的人来说,行政降级有着非常巨大的威慑,因为要在行政级别上上升一点点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这样的处罚对于一个已经退休的某老板来说有什么威慑呢?不过是降低一下退休金,每个月少领点钱,但这点钱相对于煤矿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因此这样的处罚对于张志友来说是无所谓的。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让官员明白违规违纪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是对他们的一种警告,但对于一些部门来说却未必就有这样的作用,而是往往成为一种给舆论交代的借口,毕竟有人举报了,总是拖着也不是办法,总得给群众一个交代,但如果太过于严格有不好下手,毕竟同事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甚至这其中还有一点的利益往来之类的,因此只得用一个这种不痛不痒的方式来处罚。
从处罚的力度来看就可以监管的乏力,也让官员明白了违规成本的低下,假如人人都违规,发现后都是这种疲乏的处理,那么他们是会一心向善还是诚心向钱?与其在官场上你争我斗,倒不如“与世无争”,在生意场上另谋他路。最后的利益所在,不还是在于金钱吗?一个个家藏亿元现金的官员已经很好的说明了一切。因此,同样是赚钱,同样可能“东窗事发”,何不选择代价更低、仅仅行政降级的经商之道?
对于官员经商我国有着明确的规定,也是清理了一批又一批,但总也清理不完,主要就是因为处罚的乏力,官员都是聪明人,在贪污与经商两个选择中,显然经商有着更小的风险,即使发现了也不过停止而已,并没有什么处罚,有也不过这样的不痛不痒,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这条风险更小的路。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官员违规经商决不能手软,抓住一起惩罚一起,这样才能让官员敬畏法规,远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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