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社保费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关于社保费申报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征缴暂行条例均未做出统一规定,不同缴费人群、不同险种的申报期限由各地自定,具体到每一个险种的申报期限建议缴费人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问:社保费如何申报?
答:不同类型缴费人的申报方式不同,如果缴费人所在地区采取自行申报模式,由缴费人按照规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如果缴费人所在地区采取核定征收模式,由缴费人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和人员增减等信息,然后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信息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费。
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的时间和资料是如何规定的?
答: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所需资料一般为:
(一)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保险手册;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一寸免冠照片。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存在差异,若参保登记业务的受理单位是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业务的时间和参保登记资料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若受理单位是税务机关,具体办理业务的时间和参保登记资料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问:社保增员时提示“存在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明号码相同,但姓名不同的人员”是什么原因?个人关键信息有误如何处理?
答:按照现行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按照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计算判断销售额占比。假设某纳税人2019年5月设立,但其5月、7月均无销售额,其6月四项服务销售额为100万,货物销售额为30万元。在该例中,应按照5-7月累计销售情况进行判断,即以100/(100+30)计算。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问:多缴的社保费如何退费?
答:根据不同的退费类型,分别采取退付、抵扣欠费、抵扣下期应缴费的方式。
(一)政策性减免退费,视具体险种,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分别由人社、医保部门根据政策规定,确定退费的具体方式。对采取退付方式的,由人社或医保部门纳入基金支出计划,统一退还缴费人。
(二)误核定、误传递缴费基数退费,缴费人凭退费申请表等材料向人社或医保部门申请退费。人社或医保部门受理核验后,确定退费的具体方式。对采取退付方式的,由人社或医保部门纳入基金支出计划,退还缴费人。
(三)误收或误申报退费,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提出退费申请。税务部门受理核验后,将退费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以及缴费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按照部门间商定的时间、渠道、格式及时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人社或医保部门根据缴费人情况确定退费的具体方式,办理退费。对因税务部门及委托代征单位误收的费款,税务部门可以直接制作退费申请表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办理退费,同时告知缴费人。
(四)职业年金退费,由缴费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人社部门受理核验,确定采取退费的具体方式。对于采取退付方式的,要报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
(五)进入医保实施年度后原则上不予办理医保退费,政策性调整收费标准退费、误核定误传递缴费基数退费和误收或误申报退费除外。
来源:财税智囊团整理发布,内容来源: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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